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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之中绽光芒--《品质》《老王》阅读比较
[ 2008-1-18 13:29:00 | By: 谈兴东 ]
 

《品质》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约翰·高尔斯华绥写于1911年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客观地描写手工业者的生存危机,赞扬了鞋匠格斯拉恪守职业道德,宁可饿死也不肯偷工减料的高尚品质,表现出对底层劳动者的尊重,同时揭露了工业革命、市场竞争带来的商业诚信危机。《老王》是我国作家、文学翻译家杨绛写于1984年的写人记事散文,文章既写老王的老实与善良,也写杨绛一家人的善良,表现了善良的人们在恶的年代里的相互取暖。两文虽然作者国别不同,写作时间不同,体裁不同,要表达的中心也不尽相同,但在许多方面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下面就此作简要的分析。

(一)社会环境都很恶劣,主人公生活都很艰难。格斯拉生活在工商业日益现代化的英国社会,小手工业作坊的经营越来越困难。在大公司的挤压下,格斯拉的生意不断下滑,哥哥因此想不开而死了,生活艰难的格斯拉也“经常断炊”,最终竟饿死了。老王一辈子很苦,本来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活命,又恰逢荒唐的“文化大革命”时期,载客三轮车被取缔,他的生计就更加窘迫,只能凑合着打发日子。他住的是荒僻的小胡同,破烂的小屋,打了一辈子光棍,眼睛又不好,他的一生同样凄凉艰难。

(二)职业虽很卑微,人品却都很高尚。格拉斯虽然穷困,但是恪守职业尊严。他亲手制作靴子,不让别人碰;他精心制作,不惜时间;他用最好的皮革;他废寝忘食;他从不预收工钱。作为一个穷苦的鞋匠,格斯拉把制作靴子这件事做到尽善尽美,死而无憾。老王心好,老实厚道。他需要钱,可是他做生意从不多收一分钱,而且非常讲感情,讲仁义,“愿意给我们带送”冰块,车费减半;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拿了钱还担心人家看病钱不够;受了人家的好处,总也不忘,以致去世前一天还硬撑着拿着香油、鸡蛋上门感谢。

(三)肖像描写都似贬实褒,形神兼备。《品质》写格斯拉“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有点僵硬和迟钝”“瘦弱”“苍白”“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把外表的平庸与内心的追求结合在一起,并把描写的落脚点归结于人物精神境界的提示上,这样不擅交际却严肃认真的鞋匠格斯拉就形神兼备,如在眼前。《老王》写老王“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子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这样的描写看似在贬低人物形象,实际更能反映老王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能关注他人,凸现了人物的善良忠厚。

(四)都是以“我”与主人公的交往为线索,表现了“我”对主人公的理解和同情。《品质》通过“我”和鞋匠格斯拉的交往,颂扬格斯拉手艺精湛,“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褒扬他“把靴子的本质都缝到靴子里去了”。但就是这样一个敬业的人却一直处境艰难,因此“虽然我只需要两双,我却向他定做了三双”。在一次次的交往中,“我”在不断称赞他手艺的同时,引导读者注意他的命运。《老王》同样以彼此交往为线索,写“我”坐老王的三轮,一路说说闲话,作者平易近人,老王也肯把身世相告。写老王的老实与善,也写杨绛一家人的善良,全文就这样一脉相承,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五)叙事平淡,语言朴素,通篇都无惊人之笔,然而就在平淡和朴素之中,都蕴藏着强烈的感情,富有感染力。《品质》着重刻划格斯拉兄弟把所有的感情倾注在工作上,面对大公司粗制滥造的时髦靴子,“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但读者内心怎能不充满了愤怒和悲哀?尤其是格斯拉饿死前精工细作了最优质的靴子一节,表现了劳动者对自己技艺的深厚感情,尤为感人。《老王》先写老王的三点基本情况,然后按时间顺序,回忆老王的工作与为人。看似娓娓而谈,却真切地写出了一个善良的人对另一个善良的人的怀念之情,尤其是写老王送来油、蛋时,写“我”回话时用了“强笑”一词,包含着“对老王的不幸而悲伤”和“对老王送油、蛋的感激”双重含义,这样就把“我”错综复杂的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

同时,两篇作品都启示我们:不管遇到怎样的困境,都不应该放弃自己的行为准则,而是要坚守高尚的道德,做人的本分。

 
 
 
《项脊轩志》:从一个语气词入手
[ 2008-1-18 13:28:00 | By: 谈兴东 ]
 
在朗诵课文的时候,我发现不少学生投入不了感情,读不出应有的语气,尤其是“可悲”的几件事。我决定从“矣”这个文言语气词入手,让学生深入体验作者独特的感情,学习文章的表达方式。
    师:同学们,“矣”这个文言虚词在文中共出现了两次:“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和“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请比较两句中“矣”的意义和用法。
    生:第一句中的“矣”是语气词,表示感叹语气,第二句中的“矣”也是语气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了”。
    师:同样是语气词,两句表达的感情是否相同?
    生:不同,第一句是感叹语气,第二句是陈述语气。
    生:相同,都是感叹语气。
    师:要准确理解它们所表达的感情和语气,还要结合记述的具体内容来判定。联系前后文及作者的身世,再想一想。
    (学生思考。)
    生:第一句中作者面对家道没落的衰败现实,又怨恨,又无奈,只能在客观的记述中抒发深长的感叹。第二句作者睹物思人,物是人非。“唉!妻子亲手栽种的枇杷树都这么大了,可妻子呢……唉!”也应该是感叹!
    生:我感觉应该是陈述语气,但说不出为什么。
    师:同学们根据上下文,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们可以根据全文来分析比较一下,作者回忆三个人的感情,表达都一样吗?
    (学生讨论。)
    生:不一样!回忆母亲时“泣”,回忆到祖母时“长号不自禁”,回忆妻子时好像比较平静。
    师:“比较平静”是不是表明与妻子没什么感情?
    生:不是,作者对妻子“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的往事以及“述诸小妹语”的情形记得那么真切,这说明夫妻的感情是非常深挚的,妻子的音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作者对妻子也如同对母亲、祖母一样深深地思念。
    生:文中说“吾妻死,室坏不修”,妻子去世后,项脊轩都坏了,作者也没心情修缮,可见妻子的离去对他打击之大,这也证明作者对妻子的感情不亚于对母亲和祖母的感情。
    生:我明白了,第二句就应该是陈述语气。作者虽然对妻子怀有很深的感情,但在记述描写中却表达得非常深沉含蓄,是把深沉强烈的感情寓于看似平淡、不动声色的客观记述中,所以应是陈述语气。
    师:同学们理解得很好!这最后一句历来最为人赞赏。“庭有枇把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没有一个字言及思念,而思念之情表现得极为诚挚动人。归有光的抒情散文善于把深沉的感情寓于平淡的叙述和白描的景物之中,不直接抒发,不正面宣泄,含而不露,韵味无穷。看似平静的客观陈述,表达的却是万端的感慨,正如在这一句中,他将对妻子的无限深情系于“矣”字。

 
 
 
“李广”究竟为何“难封”?
[ 2008-1-18 13:25:00 | By: 谈兴东 ]
 
王勃说:“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千百年来,李广成了才德出众却不得志人的代名词。但是,深入研究一下李广一生的行事,我们便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他没被封侯,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对其自身没有什么怨愤可言,对于后人,也不必为其掬一把同情泪。

李广,西汉名将,陕西成纪(今甘肃静宁南)人,在中国历史上,他无疑是一位充满浓厚悲剧色彩的人物。自汉文帝十四年(前166年),由于匈奴大举入侵边关,李广以良家子弟从军抗击匈奴,至元狩四年(前119年)军前自杀,一生与匈奴七十余战,为二千石吏四十余年,但至死未得封侯。司马迁《史记》中一篇《李将军列传》,对李广的遭遇寄予了无限的感慨和同情,令后人一掬“李广不封侯,古往今来同一哭”之热泪。太史公本人还因为李广之孙李陵投降匈奴向汉武帝辩解而被施以宫刑。然而,他并没有揭示造成李广不能封侯的深层次原因,却使得李广的“飞将军”正面形象代代流传,二千多年来让后人感慨、惋惜。而王维《老将行》“卫青不败乃天幸,李广无封缘数奇”却是意气用事、难着边际,更不能令人信服的解释李广缘何而不封侯。

“李广难封”之因,我们应对历史做冷峻的思考。任何结果都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造成的。外因不是关键,重要的是内因。我们先谈外因。

李广的青年时代恰逢文景时期,那时国力还不足以与匈奴打一场大战,李广英雄无用武之地。文帝也曾慨叹:“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侯岂足道哉!”在那个大背景下,再有才干的将领也难有所作为。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李广来说不是好事,但也绝不是坏事。要知道,个人勇、力远远赶不上李广却被封侯的大有人在。比如,李广的从弟李蔡也事汉文帝做郎官,同样出征、同样有战功,又同样抗击匈奴,李蔡封为乐安侯,官到丞相;李广的儿子李敢以校尉身份跟着霍去病出征匈奴,“因夺左王旗、斩首多,”赐爵关内侯。甚至李广的部属边史、士兵也有不少以军功取侯的。偏偏李广本人却不能封侯,甚至落得引刀自刎的下场。这样分析,不能说李广太委屈,社会不公平,而是说,文景武帝的社会背景虽对李广不太利,但不是李广难封的根本原因。

还有一个外因是,李广最易出战功的青壮年时代偏偏遇到文景时代,因国力尚不具备对匈奴的进攻作战,这个时期汉朝的对外军事策略是积极防御;防御作战难立战功。到了易建战功的武帝时代,他又年迈,年青的武帝有他一帮人,又很不信任他。比起“和平”时代的文景时代的外因,这个外因对李广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当时国家赏罚不合理,受到武帝偏见和卫青的压制。李广本想在60多岁时立功封侯,他请求武帝让他担任前将军。武帝虽应允其请,但又暗中吩咐卫青:“李广老,数奇,毋令当单于”。武帝的偏见已经给李广的前程笼罩了一层阴影,而顶头上司卫青为了提拔早年朋友公孙傲又把李广特意调离。最后,卫青决定自己率领精兵直捣匈奴大营,让李广改走东路,担任策应。然而,东路路途迂回、遥远,由于没有向导,迷失了道路,耽误了与卫青会师的约期,没有赶上同匈奴单于的交战。卫青大怒,叫李广到他那里听候质询。李广知道卫青在压制他,更不愿受“刀笔之吏”的审问,就拔出宝剑,自刎而死。这时,我想到一部书中的一句台词:“宁愿让人可怜你,同情你,也不能让人嫉妒已经屈居自己位下的老将李广。”当然,他也有有利的一面,那就是他的声望。他最终没有化不利为有利,直至自杀。其悲剧根本原因还在他自身方面。

内因是决定性的。首先,李广没有政治头脑。在战场上是巨人,在官场则是侏儒。试举一例:吴楚七国之乱时,李广任骁骑都尉跟随太尉周亚夫抗击吴楚叛军,因夺取叛军帅旗所以在昌邑城下立功显名。汉景帝的弟弟梁孝王为了表彰李广的战功,特意授给他将军的勋衔和印信,李广竟接受了。这一下他站错队了,李广身为西汉朝延命官,怎么能私自接受一个诸侯王的封赏呢?而且被调出长安,到上谷郡担任太守去了。这件事说明,李广在官场上是非常幼稚的,景帝岂能用被梁孝王拉拢的人?

其次,他意气打仗,无帅才。最典型的例子要算匈奴射雕者“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后,李广的报复行动。“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杀其二人,生得一人”“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作为一军主帅,敌情不明,他竟为了出敌人伤中贵人这口恶气,丢下大军,私自带百骑追敌,稍有点军事头脑的主帅也不会这样鲁莽,但李广偏偏能干得出。虽然遭遇敌军大部队,但他能沉重机智,即使这样,他这样做也不是不妥的,故而司马迁偏偏在段尾缀上一句:“大军不知广所之,故弗从。”以示批评。

再次,过份逞其勇猛。作为主帅,要勇,但更要有智慧。李广表现出来的是勇有余而智不足。司马迁说:“其射,见敌急,非在数十步之内,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对待敌骑兵部队,这种靠近了再打的战术无疑是错误的。李广骁勇善战,一向以硬碰硬,从而常常导致伤亡或惨败。李广英勇善战固然是优点,但同时也是缺点,每每遇敌,依仗“艺高”而致“胆大”,经常以劣势兵力向敌优势兵力发起冲击,因武艺高强敌军对李广莫奈其何,甚至被俘也能夺马回营。虽然个人表现极为出色,但以少拼多造成部卒死伤惨重,而且难以聚歼敌方。一仗下来,敌我伤亡对比经常得不偿失,或得失相当,自然难以立功封侯。

第四,心胸狭隘,公报私仇。试举一例:对醉酒后话语辱没过他的一个小小的霸陵尉他就是怀恨在心,要制人于死地,而且不是光明正大地去杀死他,要借公事来解决他。“居无何,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败韩将军,后韩将军徙右北平。于是天子乃召拜广为右北平太守。广即请霸陵尉与俱,至军而斩之。”一个小小的霸陵尉话说重了些,而且是醉后说的,他李广就要人家的命,这事做得太绝了,传到皇帝耳中对他李广实在是大不利。看看人家韩安国将军是如何对待曾污辱过他的狱吏的。在这点上,李广和韩安国真是天壤之别呀。

第五,不注重学习。李广说到底是粗人一个。李广的家庭背景及成长经历决定了他是个粗人。但他成人后仍不注意学习,只知逞一人之勇。他有粗人朴实的情感,对他的部下很好,勇于承担责任,但作为一名主将,胸无点墨,不善言辞终是不行的。李广业余时间全花在娱乐上,而且是“与人居则画地为军陈,射阔狭以饮。专以射为戏,竟死。”

综上所述,飞将军李广性格、品德、才能当中有诸多弱点,而这些弱点是致命的,是内因。因而他不被封侯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悲剧性人物李广是一本书,值得我们认真阅读,其教训也值得我们认真吸取。
 
 
 
生命感悟
[ 2007-11-26 9:08:00 | By: 谈兴东 ]
 
最近,一个亲戚去了另一个世界,得的是跟傅彪一样的病,不同的是,老傅有两次机会,他一次而已。如果也算是安慰的话,他们最终是殊途同归。当然我们最终都会走上这条路,跟他们去汇合,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这也是小民最可以阿Q的一件事,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谁能打破这一自然的法则。

  他们都还是4、50的人,看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免不了起一种兔死狐悲的念头。人生就象是爬山,四十以前是在上山的途中,总想前面有最美的风景;四十以后就走下坡路了,就象太阳运行的轨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心同此理,人同此心。

  人就象是一台机器,每天都在折旧、损耗中,年轻的时候总是开足马力,因为感觉一切都是新的。所以年轻人很少会去考虑死亡,因为那对他们来说似乎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在运行了几十年后,就开始出现这样那样的毛病了,人体机能的下降不可避免的来临了。今天这个零件坏了,明天那个部件工作状态不佳了。衰老如一个不离不弃的情人,跟定了你。

  感受最深的是我们身边最亲的人的变化,老爸年轻的时候都不知道什么叫发烧,所以我妈一次跟我说,你爸发烧了,可他自己却不知道,因为他真的不懂什么叫发烧。可现在呢,许多老年人会有的疾病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了,我心酸,可又是怎样的无可奈何啊!看看爸爸脸上的皱纹,妈妈头上的白发吧,一年不见又添了许多。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从现在开始,好好地善待自己,善待家人,记得我们都不仅仅属于自己哦!


 
 
 
捕鳝
[ 2007-11-26 9:03:00 | By: 谈兴东 ]
 
鳝鱼又名黄鳝,也有叫长鱼、无鳞公子的,南方的水网地带常见的一种生物。
  鳝鱼性温、甘,蛋白质含量极高。这都是后来读了书知道的。
  我们小时候可不管什么营养不营养的,只知道吃,逮着什么吃什么。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鳝鱼自可供我们解馋吻,祭五脏庙。
  我们吃黄鳝,大都自己抓,很少花钱去买,也没那闲钱。
  捉黄鳝有多种方法。
一曰“挖黄鳝”,找到鳝洞,用铁锨挖,直捣黄龙。此法四季皆宜,老少皆能。
二曰,“下黄鳝”,在农田下秧和插秧之后,沿水沟田埂,每隔十来米,抛上一只装有蚯蚓的鳝笼,傍晚下凌晨收。鳝笼作直角状,笼口外大内小,进去易出来难,加之有角度,凭黄鳝的智商,很难逃出,就象苍蝇,只知道往窗口处扑,全不知有玻璃挡着,是决计飞不出去的,其实大多数情况下,大门就在咫尺之遥,如果能尝试着换个角度,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黄鳝和产业一样,毕竟斗不过人,自有就逃不脱被捕杀的噩运。人也大可因此自傲一番。由于鳝笼数量较多,虽广种薄收,最终收获也不小。
三曰“塞黄鳝”,找到有后洞的鳝洞,或用手或用脚,人造高水压,向鳝洞猛烈挤压。黄鳝突遭恐怖袭击,多半夺路而逃。赶出了洞穴,伸出中指即能轻易擒拿。
四曰“照黄鳝”,左举火把(用柴油或煤油,装在一个容器中,由一个细铁管连通,头上裹以棉纱或旧布),右持竹钳(用竹片自制,中间钻孔,栓以螺栓,头上做成锯齿状。)一条条田埂寻将过去,黄鳝喜晚出觅食,突见火光,不时傍徨无措,对准七寸,伸钳夹住,成功率极高。
五曰电黄鳝,准备自制电瓶一只,矿灯一只,跟照黄鳝一样,都在夜间进行。发现有黄鳝的踪迹,伸进水中去,启动电源,黄鳝立时短暂晕厥,只要捡进篓中即可。
六曰跟拖拉机,麦收之后,大田就要上水,有的地块作培育水稻用,叫秧田。到了季节,用拖拉机来犁田,一帮孩子跟在后面,在犁过的地段往往会有黄鳝、泥鳅出现,眼明手快的就可以抓住。不过半天下来,大家都成了你娃娃了,好在天也热了,往河里一钻,就洗得干净了。
七曰钓黄鳝,这也是技术含量最高的一种。钓黄鳝首先要准备钓具,其实简单无比:选两尺左右的直铁丝(有时也用破旧雨伞上的钢丝),一头用力磨尖,并在火中烧红弄弯,成钩状,再用蚯蚓作钩子的“外衣”(即钓饵)。为了提高钓鳝效率,这样的钓具要多做几个。当然钓钩也有硬、软、长、短的区别,这就比较专业了。更适合大人们使用。
    钓黄鳝的主要任务就是寻找黄鳝的洞穴。这也是需要经验的:黄鳝洞是圆的,而蟹洞是扁的;蛇洞是圆的,但一般不靠近水,而黄鳝洞口常常在水面以下。黄鳝最喜湿土,多分布在稻田的洞穴里;水塘河渠里也有,一般都是大黄鳝,其洞穴也都位于塘埂河坝临水的一侧。
    将带饵的钓钩插入洞内,急性子(或饿急了)的黄鳝,没等你的手离开,就会猛地咬住钓钩,这时手就明显有些震感,心也就无比快慰──有黄鳝上钩了!黄鳝并没有立刻咬钩,这时也别着急,有两个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将钓钩退出,再徐徐地放入洞穴,要让里面狡猾的黄鳝真的以为是蚯蚓在往自己跟前爬;二是不动这一钓钩,任里面的黄鳝何时上钩(反正又不是只有一个钓钩),只要上钩了,黄鳝就跑不了──钓钩有一两尺长嘛!所以说钓黄鳝也需要懂点心理学,这不是书本上来的,而是老百姓从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真正的高手能根据水的清浊,烂泥田上的细微印迹,洞口水波的动静,迅速判断那里有鳝洞。 三两下在钩端装好蚯蚓,手持钩端竹柄,轻盈地在洞口逗引几下,咔嚓一声,洞口的水面猛地一沉,那是黄鳝咬钩了。黄鳝贪吃,即使嘴角被钩破流血,它还要照吃钩不误。只要能找到洞口,也能容易钓到黄鳝。“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贪嘴的往往没有好的结果,这是自然法则,也是社会的法则。

 
 
 
捕蟹
[ 2007-11-14 8:31:00 | By: 谈兴东 ]
 

       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据说巴氏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巴城因此而得名。巴城镇因正宗阳澄湖大闸蟹而闻名。 

      吃螃蟹的人是勇士,那么第一个抓蟹的人呢?我在想他的勇敢应该不逊于前者。吃的人面对的死物---煮得通红的螃蟹,而抓螃蟹的面对的可是张牙舞爪、遍地横行的活物呢。

     小时候有抓过螃蟹的经历,记之如下:

     捕捉螃蟹的办法简单的是挖、掏和踩。挖,就是找着蟹洞,用铁锨挖掘,直捣洞底生擒目标,无任何的技巧可言。

      掏,讲究的是一个字:快。兵贵神速。有的蟹洞很深,兵法上讲“击敌于半渡”,如果让它逃到洞底,就比较麻烦,轻易奈何不了它了。所以出手一定要快,要跟它比速度,在它逃回洞底的半路抓住它。为这,我现在右臂上多年来留上的道道划痕疤印,就是被蟹洞边缘的小石子、空壳螺蛳割出来的。被螃蟹咬着也是常有的事,但那时好象全然不顾了。有时能从里面掏出一条水蛇来,那倒确实能吓人一跳。抓在手里毛毛的感觉,不好。

      一个洞掏完了,过十天半月再去掏说不定又会有收获,螃蟹喜欢寄居其他洞穴。荀子《劝学》篇里说“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把它作为反面的典型。可见螃蟹确实是一个懒惰的家伙。螃蟹也在明显进化,开始选择相对安全的石坎旁、硬土层或较深的水下筑洞,这样挖起来就很费劲。

       踩:在夏天下河游泳,掏鱼摸蟹是最快乐的事。踩到河底的蟹洞,一个猛子扎下去,前洞和后洞一堵,就能掏出一只螃蟹来,有时也会是鱼虾之类的东西,回家用油盐酱醋一加工,就是晚饭的加菜了。
捕捉螃蟹的办法中技术含量高点的有草堵、钓、灯诱三种。
 
      草堵:沿深渠或河道,手摸脚踩寻到蟹洞(光滑、小而圆的是鳝鳗洞穴;蟹洞较大,且洞口有堆泥、螺蛳壳,农家孩子多能轻易辨别),顺手揪一把草,揉个结实草团,堵塞洞口。别忘在洞穴上方的岸上做个记号。两三个小时后,拔出草团,因为憋气螃蟹正在洞口挖求生通道,你可在洞口轻易收获。拔草团有讲究,左手拔开时,右手得非常迅速到洞口去按,一慢可能逃出或躲进。当然不可能都成功,如果有的草不够细密,堵住还能透气;有的洞口土软,螃蟹能够挖出透气孔;还有的上过当,死也死在洞底。好在草堵法可在同一处反复采用,因为螃蟹不嫌弃住人家的“二手房”。
 
       食钓:秋天水冷,可用钓捕。泥鳅、黄鳝、青蛙腿切段,烤焦,扎在线端,抛进河中,另一端系在棒上插在河边。烤过后的鳅鳝蛙腿,香气四溢,螃蟹上钩后,一拎细线,沉甸甸的而且不肯放手,在浮出水面前,看它死命争夺的样子,可以想见它是碰上了难得的美味。你一伸抄斗,即可收进。百来根线放下,沿河不断巡回收获,非常省力。当然有时也可能是被鱼啄食的假象,但线上无力,一拉就能分辨出。贪嘴往往没好下场。该放手时须放手,得饶人处且饶人,切记!
 
    灯诱:只在晚上管用。螃蟹有趋光性,水边放一盏煤油风灯,水下布一张网,网上扎几段烤焦的鳅鳝,能引得螃蟹远远赶来。每过一段时间拉一次网绳。蟹腿缠在网上,不易挣脱。到现在我还记得在我们小学校的河边那富有诗意的蟹河灯的黄色光晕!

 
 
 
由鸡与蛋想起的
[ 2007-11-14 8:27:00 | By: 谈兴东 ]
 
记得刚读小学,学会简单加减,很得意。以为一切问题,已迎刃而解。殊不知,不久就遭到打击:姨父出了几个问题,没答对。问题是大家熟知的,如树上有七只鸟,猎人打下两只,还有几只?鱼缸里有五条金鱼,死了一条,还有几条?一只方桌锯掉一角,还有几个角?做了父亲以后,拿这些问题问儿子,很多也都答错了。未经训练是很难识破大人设置的陷阱的。但沮丧过后,至少懂得,生活不是简单加减,数理逻辑永远代替不了生活观察。当学会看书后,已不大会被这种小把戏迷惑。类似的问题记载得太多,自会识破其中奥妙。我们还学会了在答题时慎之又慎。
  但最近儿子回来向我提了一个问题: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是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大概至今都没有正解。这个问题也可以衍生为:先有女人还是先有男人?要想对八九岁的孩子讲清楚这个问题显然是徒劳的,也是自己的学养所未逮的。很容易就会陷进两难的境地。
  其实这个问题关乎生命的本原问题。许多生物学家认为生命起源于海洋。达尔文进化论认为生物是在不断的进化过程中,由简单到复杂。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生物爆炸的假说,认为生物有可能是在某一个阶段突然集中出现的。这些结论是如何得出,我不甚了了,也不容我这样的门外汉置喙。
  中国古代神话中关于人类起源,是女娲抟土造人。 女娲用黄土捏出了个泥娃娃,她牵引来天地的灵气混和在这坯黄土之上,这泥人立刻就活了过来,并且拥有了与女娲同样的说话与思考的能力,女娲终于找到可以远离孤独的方法,心中十分的兴奋,于是她捏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泥人,她的朋友变的越来越多,并且她发现她的泥人朋友们非常聪明,虽然力气小了些,但通过他们的努力,竟能把大地的环境变的美好起来,这让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让人类遍布神洲大地!她不停的捏呀捏呀,一直捏到手酸的捏不动了,可是人的数量还是太少了。她这时想出了一个办法,她扯来一根长长的野藤,用她的神通把野藤伸入到泥潭中,然后用力一抽一甩,无数的泥点被甩了起来,而这些泥点一落地,立刻变成了呱呱乱叫的小人,通过这个方法,女娲很快便造出了神州大地上的芸芸众生。(是不是因为这所以中国人特别多?)传说虽玄虚 ,但也有合理成分。天地的灵气混和在黄土之上,至少是与现代生命科学的某些观点吻合的。
  西方古代神话中关于人类起源,是上帝耶和华用泥土造了男人,并取名亚当,吹气让他有了生命。看到亚当一人孤独,耶和华又发了善心,趁其熟睡取其肋骨,制造出了一个女人。取名夏娃。他俩一起生活劳动,没穿衣服裸体赤身,虽然这样却没邪念,因为他俩心底纯净。从此亚当夏娃相伴,无忧无虑生活恬静,互相照顾和睦共处,一直生活伊甸园中。与东方神话比照,有许多相似处,譬如都是用泥土作材质,都用天地之气。但特别处是,认为女人是用男人肋骨制造的。我们知道,自然界中的低等生物不少都是雌雄同体的,像环节动物, 线形动物 ,原生动物。。。鱼类及两栖类有些是雌雄变形的。就是在特定情况下性别会发生改变,像黄鳝。人类在太初时雌雄同体可能也是合理的,只是在某一时间开始分离开了。说不定这里面包含了人类起源的某些真相。
  回到原来的问题,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我们总先入为主地以经验论看问题,认为鸡生蛋,蛋孵鸡,循环往复。所以感觉永远找不到答案。也许在现实意义的鸡或人出现之前,在非鸡非人的时候,它们并不需要走过我们现在认为必须走的过程呢。现实意义的鸡和蛋可能同时出现,男人和女人也可能同时出现。谁知道呢?自然太过奥妙,谁能尽窥全豹?

 
 
 
历史上最震撼人心的15个镜头
[ 2007-11-7 16:07:00 | By: 谈兴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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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枇杷 
[ 2007-10-29 14:13:00 | By: 谈兴东 ]
 
枇杷,江南早熟水果之一,与杨梅、樱桃并称“初夏果品三姐妹”,又因其具有秋萌、冬花、春实、夏熟,备四时之气而誉为“百果中的奇珍”。枇杷、琵琶同音,盖因其叶呈长椭圆形,状如琵琶而得名。
    吴中枇杷栽种历史,可追溯至唐代晚期,以东山面积最广、品质最优。有白沙、红沙两大类, 尤以东山出品的白沙为上品。 据《太湖备考》载“明嘉靖年间,枇杷盛产于东山白沙一带,故有白沙枇杷之称”。 明王世懋《学圃杂疏》载,“枇杷出东洞庭者大”。可见400多年前吴县洞庭山的枇杷已誉满天下。
    白沙枇杷果实芳醇、果肉乳白,汁多而皮薄,质细而味甘, 白沙枇杷有小白沙、鸭蛋白沙、荸荠枇杷、青种白沙、照种白沙等10多个品种,其中照种白沙,出产于东山槎湾藏船坞,因清末果农贺荣泉精心栽培而得名。其果实均匀整齐,形如圆球而稍扁,肉厚汁多,肉色晶莹,肉质细嫩,酸甜适度,人口而化,爽口不腻,有“银蜜罐’’之誉。照种的嫁接新品称“白玉白沙”,果形大、果肉洁白甜嫩,汁多核少,光照下像玉雕般透明,更是白沙中的佳品。古人称之为“蜡丸”。宋代文人郭正祥有诗云:“颗颗枇杷味尚酸,北人曾作荔枝看。未知何物真堪比、正恐飞书寄蜡丸”。写得情真意合,妙趣横生。
    前人赞叹白沙枇杷是:“岭南荔枝无以过之矣”。 唐代诗人白居易有:“淮山侧畔楚江泪,五月枇杷正满林”的佳句,描绘了当时种植枇杷的盛景。而杜甫的“杨柳支支弱,枇杷对对香”的诗句,把江南水乡初夏旖旎而迷人的风光,描绘得维妙维肖。再如“五月江南碧苍苍,蚕老枇 杷黄”。“别有好山遮一角,树荫浓罩枇杷香。”等等诗句,举不胜举。
    枇杷满树皆宝。果食甜美解渴,且富含蛋白质、脂肪、糖类、花、叶、果仁都可人药,“枇杷膏”、“枇杷露”、“枇杷糖浆’’等传统的中成药,有清肺、止咳、润喉、解渴、生津、健胃增进食欲、帮助消化的功能枇杷肉加工后可制成果酱、果酒、罐头等食品和饮料。
    在“蚕老枇杷黄’’的季节来到洞庭东西山,既可饱览太湖的旖旎风光,又可饱尝白沙枇杷之佳味。
 
 
 
蝴蝶情怀 
[ 2007-10-29 14:10:00 | By: 谈兴东 ]
 

每个生命有它的活法,每个生命也有它的尊严,我们没理由鄙视任何的生物,甚至形体小至蚂蚁,生命短促如蜉蝣。如果你愿意,与狼共舞也不只是美丽的传说,爱它们其实也是爱我们自己。“敬人者,人恒敬之”,那么敬物呢?
                                                           _______题记

  莫名的,从小就喜欢蝴蝶。
  小时和玩伴用网兜捕蝶,到现在想来还是让人快乐开心。后来读《红楼梦》“宝钗扑蝶”一节,“刚要寻别的姊妹去,忽见前面一双玉色蝴蝶,大如团扇,一上一下迎风翩跹,十分有趣。宝钗意欲扑了来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来,向草地下来扑。只见那一双蝴蝶忽起忽落,来来往往,穿花度柳,将欲过河去了。倒引的宝钗蹑手蹑脚的,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 香汗淋漓,娇喘细细。”不禁为曹公这神来之笔拍案叫绝,抛开对情节的推动作用不看,就人物而言,把宝钗写活了。宝钗受封建传统教育影响较深,其“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的心态令人生厌;温柔敦厚下的圆滑世故也让人始终喜欢不起来。但在“扑蝶”一节中,我想她此刻是彻底抛开了世俗功利心,而回复到了孩童心态,纯洁如水晶。这是暂时除去沉重面具后的真性情,“人之初,性本善”,是谁把一个天性本应纯朴如赤子的人改变了呢?我对宝钗的认识自此而改变,同情多于憎恶了。
  七八岁的时候,远方的表姐给妹妹寄来了一个蝴蝶胸针,那是用小珠子和五色珠片缀成的,栩栩如生,别在胸前,走路的时候震颤之间,似欲振翅飞去。那时羡慕得要死,强夺并据为己有的心都有,只是碍于身份,才。。。后来才知道我这不是君子行为,“君子好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其实现在看来,那只是一件很普通的小饰品,我想我对它的痴迷和热情,多半还是因为它的蝴蝶造型了。
也许更多人喜欢龙,因它是汉民族的图腾,我也喜欢。但我始终认为龙代表着一种集体的信仰和崇拜,有着个人是难以肩起这沉重感。所以还是喜欢蝴蝶。
  蝴蝶的传说,当以梁祝化蝶最为精彩动人,这是一个延续了千年的浪漫传奇。从小就听老人们讲述着,在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斧镌刀刻的深痕。
  我的家乡宜兴与这故事有着深厚的渊源,现在还有一个叫祝陵的地方,据说是祝英台的墓冢所在,这点英台比昭君幸运,至少不必“独留青冢向黄昏”。以前一直误以为那地方名叫“竹林”,若干年后才明白原来应该叫“祝陵”,也因为这,所以内心有种莫名的虚荣感,原来祝英台是我的同乡,“生于斯,长于斯,歌哭于斯”。现在的善卷洞景区,还保留着“英台读书处”这个景点,但我私下认为有些东西还是以虚胜实的好,经典的东西许多都是长留在人们的心里,而不是投射在人们的视线里,想用几个泥塑木雕来传千古之幽情,实在是有些吃力不讨好。
    梁祝的故事是凄美入骨,动人魂魄的,一对互相钟情的男女为了能最终走到一起,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幸好天可怜见,使他们双双化蝶,自由地翩跹于天地间!尽管我们都知道这富于浪漫主义的色彩,但大家都似心有默契,都不愿捅破那层薄如蝉翼的纸。古代有多少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到爱情发出了‘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呐喊,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携子之手,与尔偕老”竟成了永久的怀想!
    当我们坐在咖啡吧中,倾听着带有中国情结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那舒缓的旋律的时候,咖啡的氤氲雾气升腾着,每个人的心为之而空灵,思绪为之而心飞天外,那一对蝴蝶肯定是世间最美的一对了!
    蝴蝶是美丽的。可又有多少人知道它曾经历了痛苦的蜕变?
    冰心《繁星。秋水》篇中写道“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鱼跃龙门就化龙,凤凰浴火得重生。被困在茧中的蛹,忍受着黑暗,死寂、空洞、凄冷,终于破茧而出,蜕变为美丽的蝴蝶。谁能否认,那只五彩斑斓蝴蝶的美丽,可又有谁知道,那双翼的斑斓,就是它的烙痕,刻入肌骨的痕迹,和着血泪的印迹。那阳光映照下的布满全身的点点荧光,就是它的泪水,如珍珠般润泽,如水晶般晶莹。                            经历了作茧自缚,成蛹,化蝶的一系列蜕变。使它明白了:从天堂到人间,原来只需跨越一个很小的界限,而从人间走到天堂却用尽了它的一生。化蝶,一个原始而又古老的欲望,由丑陋的毛毛虫化为翩翩蝴蝶,完成了由量到质的突变,它远非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所能比。被茧悉心呵护在怀中的青虫死了。不,它没有死,它只是化做了美丽的蝴蝶。用毁灭旧我作为了重获新生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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